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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召开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暨《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视频宣贯培训会-9游会时间:2020-06-01 为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称《暂行规定》)和《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贯彻落实。5月29日上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视频宣贯培训会。《实施细则》是4月1日《暂行规定》颁布后,我省抓紧制定的配套性文件,5月28日印发,6月1日起与《暂行规定》同时实施。 在宣贯培训会上,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宁就全省做好《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提出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部令规定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二是各地要及时做好《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宣贯培训;三是各地要主动做好工作沟通和问题反馈。刘宁副厅长强调:各地一定要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精神,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各项要求,该联合审批的一定要联合审批,该联合验收的一定要联合验收。坚决破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程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规范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消防处对《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逐条进行宣贯,对起草背景、亮点以及工作要求等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政务处处长姜显明,法规处处长田园及消防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住建局分管局长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同志及其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宣贯培训。(消防处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