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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集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9游会时间:2019-10-24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组建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对象 在我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行业协会等机构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核验收的工作经历。 (四)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工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工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或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等级标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未分级设置的按一级对待),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住建厅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直、省属、中央在甘单位直接报送我厅)。 (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省属、中央在甘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表、汇总表(含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 (二)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联系电话:0931-8929733 、0931-8929759 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