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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9游会时间:2019-09-06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矿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查意见分为拟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建筑业企业可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的“企业维护平台”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电话咨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 月12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不得更换和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服务处咨询。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处 邮政编码:730030 咨询电话:0931-8929351(勘察、设计、施工) 0931-8929971(监理、房地产开发)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6日 |